最近,有老板因个税零申报被税务局预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最近申报个税,有粉丝反映出现了以下提示:
一般这个提示主要是让企业自行排查一下该员工是否已离职等情况,如果是离职的应尽早从人员采集中改为“非正常”,而不是长期做0申报。
如果没有直接忽略提示,直接申报即可。
如果人员离职点击立即跳转进行填写,如果公司确实没有业务法人是零申报的,点击暂不跳转,继续工资薪金-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确定,正常填写,点击提交。
一旦出现这个提示,小伙伴们就要注意了,如果是离职的应尽早从人员采集中改为“非正常”,而不是长期做0申报。因为长期零申报会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1、个税长期零申报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怀疑与公司隐瞒个人收入,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税。
2、影响公司在税务方面的综合评分。
3、影响开具发票的额度。
4、可能会被列入非正常户。
5、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个税经营所得的投资人不能再报工资薪金,投资人只能报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提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的“(五)经营所得,是指: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即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企业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六条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从上面公告来看,对个独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投资企业将不再使用公司工资薪金申报,直接按“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总结: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实际支付给其他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另需注意:如果是投资人,在本企业除工资薪金不能申报外,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均不能申报,只能报经营所得。
一、为什么个体户业主不能申报工资薪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即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来源于该企业的所有所得都应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
二、如何计算经营所得?
一般来说,个体户的经营所得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形式。
附:经营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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