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又出新政,每年可抵扣12000元。享受了吗?
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相比于之前试点的个人养老金,此次全面实施有以下变化:
1、参加方式
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2、优化产品供给
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3、增加领取情形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
1 制度特点
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账户权益归个人所有。
市场化运营:通过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如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理财产品,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
2 参与条件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退休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参加。
3 缴纳金额
目前个人养老金的最高缴纳上限为12,000元/年,平均每月1,000元。
4 领取条件和方式
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出国(境)定居;
*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的规定,个人养老金优惠内容如下:
1、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案例说明:
假设华安公司的安安2024年年收入120000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则对于安安来说:
综上,安安缴纳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可以节省个税360元。
因此,对于不影响税率的情况下,可以节省的个人所得税额=当年实际缴纳的个人养老金×个人综合所得对应税率。
而对于影响税率的情况下,其节税效果就更加明显了,比如说:
假设华安公司的安安2024年年收入130000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则对于安安来说:
此时,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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